政府凭什么规定我们房子的颜色?

据报道,厦门市政府将出台《城市设计导则》,在这个法规里,规定了建筑商包括居民以后修建房子必须遵循的颜色和造型方案,有异议或者其他想法的,必须审批。 也就是说即使是你家的房子,房子的外墙颜色设置是屋顶的造型并不是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的,你必须服务统一的指导和规划,因为这是关于整个城市形象的事情。

这算是什么逻辑。且不说政府规定的这个颜色是否科学,倍受争议的《物权法》刚刚颁布,公民财产的所有权应该受到保护,公民自家的房子建筑的使用权在自己手上,为什么政府你要规定它是什么颜色和造型的了?如果我女儿喜欢粉红色,我为什么不能把它涂成粉红色?我女儿喜欢尖尖的像童话里的城堡那样的屋顶,凭什么你让我做成具有闽南特色的风格?

对于开发商来说,也许迫于官方压力会遵守所谓的统一原则,那么政府的行为就是正确的了吗?城市就应该风格一致吗?这对于开发商来说不只是创意灵感的局限还是主导权的剥夺。
再来,出台了这么一部关乎民生的所谓规定,为什么不征求市民的意见,城市是属于市民而不是政府官员专家组或者某个个人的,规定应该是为了全体市民考虑,市民有权利来选择和判断任何改变这个城市面貌的法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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